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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大湘西地区茶叶公共品牌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12月25日

有关市州县发改委(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发挥茶产业发展及“潇湘”茶公共品牌建设在实施精准扶贫、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中的重要作用,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茶叶产业提质升级的意见,根据省发改委、省农委《关于加快大湘西地区茶叶公共品牌建设的实施方案》(湘发改西开〔2015〕803号)精神,《省发改委项目资金申报及安排管理实施细则》和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现就2019年大湘西地区茶叶公共品牌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除茶旅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外,原则上应是湖南省大湘西茶产业发展促进会会员或已列为促进会新增会员考察对象的企业,并且按要求规范使用了“潇湘”茶公共品牌,申报项目符合专项支持的重点及方向、完成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自筹资金基本落实、具备实施条件。具体要求是: 

(一)品牌营销推介类项目 

1、“潇湘”茶品牌宣传推介。包括机场、地铁、高铁、高速公路、电视及其他主流媒体的品牌宣传、广告投放,省内外潇湘茶品牌专项推介会等,主要由湖南省大湘西茶产业发展促进会负责实施(以下简称促进会)。 


2、“潇湘”茶品牌营销体系建设。包括在省内及国内主要城市支持布局一定数量的“潇湘”茶实体专卖店(含专柜、星级酒店大堂吧)。 

3、省内外主要茶叶展会组织及参展补贴。对于企业参加由促进会统一组织的在国内主要城市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茶业及农产品展会,以及有关市州县和单位统一组织的以“潇湘”茶为主题的茶业展会,给予适当的组织和参展补贴。 

4、其他项目。包括评比培训、技术及标准推广、营销策划、公共电商平台等项目。 

(二)品牌建设示范类项目 

1、现代化茶叶加工生产线。重点扶持现代化、标准化茶叶加工生产线建设和改造。优先支持古丈毛尖、黄金茶、碣滩茶、石门银峰等二级品牌以及茉莉花茶等创新品牌生产线改造,优先支持已开工或前期工作完备的项目 

2、“潇湘”茶品质提升改造。支持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有机茶园认证、溯源体系、茶叶全域有机试点项目建设,借助中央电视台宣传广告影响和“潇湘”茶系列团体标准推广实施,进一步提高“潇湘”茶品质和产品附加值。 

3、企业兼并重组。按照自愿协商原则,鼓励支持市级以上茶叶龙头企业对其他小型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根据整合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三)茶旅融合发展示范项目 

打造“以茶兴旅、以旅促茶”的茶旅融合发展模式,开发文化、生态、休闲、体验、教学等各类茶旅产品。项目建设地点须具有较好的茶产业与旅游业发展基础,项目前期工作完备并已开工建设,项目建设主体明确,建设内容符合茶旅融合发展方向,预期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良好,对当地茶产业、旅游业发展和帮助农民致富有较大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已安排专项资金、建设进度快、带动效益明显的项目,仍可继续申报支持,但支持期限不超过2年。 

二、安排原则 

1、突出重点。优先支持产业基础好、带动能力强的国家及省市级骨干龙头企业。 

2、规范高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安全使用。 

3、项目安排与计划执行情况挂钩。对近两年安排的专项资金计划项目未开工或进度严重滞后的县市区压减资金规模。 

4、定向倾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促进我省深度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对于我省明确的11个深度贫困县所报项目,在项目要求及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照顾。 

三、申报资料 

1、项目单位相关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2、市州发改、财政部门联合申报文件(含申报项目汇总表,表格格式见附件)。 

3、项目单行材料: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主要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和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进展情况等;符合权限要求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4、其他相关资料。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向所属县市区发改、财政部门提交有关申报资料,并对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县市区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和检查后,筛选出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联合行文报市州发改委、财政局;市州发改委、财政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联合行文报送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3、省发改委按照《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会同湖南省大湘西茶产业发展促进会进行初审。初审后省发改委组织复审,对确有必要进行评审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复审意见或评审专家意见确定拟补助项目和单位名单,并进行公示公告。省财政厅根据正式下达的补助资金计划,依据《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按程序拨付资金。 

4、对于截留、挪用、骗取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违法使用专项资金行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市州发改、财政部门及有关单位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资料1式6份及申报文件电子版报送省发改委湘西地区开发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省发改委湘西地区开发处 0731—89991001; 

电子邮箱:13507310133@139.com     

附件:1、2019年大湘西地区茶叶公共品牌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2019年大湘西地区茶叶公共品牌建设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及说明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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