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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项目后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28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健全我市技术市场体系,推动区域创新和产学研合作,促进技术交易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将2021年度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项目后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输出类(技术输出方):

(1)针对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2020年内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方式将本单位的应用科技成果在潭进行转化的活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技术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累计50万元以上。

(2)针对在我市注册的企业,2020年内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方式将本单位的应用科技成果进行转化的活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技术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累计100万元以上。

2、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承接类(技术受让方):

针对在我市注册的企业,2020年内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方式承接省内科技成果,并实施转化和产业化的活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技术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累计50万元以上。

3、科技成果登记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类:

对在我局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2020年度依法依规开展科技成果登记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累计完成科技成果登记50项以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合同成交总额达50亿元以上。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应为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并能够提供企事业法人登记注册证等必要的证件(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还应提交备案审查表)复印件(如有造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管理)。

2、技术交易各方(技术转让方、技术受让方、交易中介方)不属于隶属或关联单位,不存在关联交易。

3、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湘潭市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项目后补助经费申报表》(附件);

2、技术合同复印件及认定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3、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发票(记账联)和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与技术受让方、交易中介方不属于隶属或关联单位及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承诺书。

5、所有申报材料一式3份,A4纸,简装成册(提交的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或单位公章),于8月5日之前,交成果转化与产学研合作科1415室,电子版资料请发至邮箱:1083349776@qq.com。

四、实行限额申报

根据市财政预算经费安排额度,拟集中资金分片支持相关企业、单位。高校院所符合条件均可申报,各县市区与一类园区按照申报条件各限推荐2家。

五、咨询方式

联 系 人:肖艳

联系电话:58570302

附件:湘潭市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项目经费后补助申报表.docx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xtst.xiangtan.gov.cn/5449/5455/5465/content_965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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